退將赴中終身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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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機關之政務副首長、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終身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做出「妨害國家尊嚴」行為者,最重將可剝奪其月退俸。兩岸條例三讀 管制範圍少將以上...

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國安機關之政務副首長、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終身不得參與中國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慶典或活動,做出「妨害國家尊嚴」行為者,最重將可剝奪其月退俸。兩岸條例三讀 管制範圍少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