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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判18年定讞 再審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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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毒判18年定讞 再審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屏東縣男子林進龍10年前被控以漁船走私海洛因磚,被判刑18年定讞,他逃亡5年後聲請再審獲准,高雄高分院去年4月再審認定犯案期間林只有3次通聯紀錄,聯絡並不頻繁,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今認為再審的調查未詳盡、理由不完備、違反經驗法則,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