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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蒸煮也不行!雲縣禁廚餘養豬 最高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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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蒸煮也不行!雲縣禁廚餘養豬 最高罰300萬元(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自由時報

雲林縣政府今天正式公告生熟廚餘只能堆肥、掩埋、焚化使用,「就算高溫蒸煮也不行」,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廚餘養豬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罰300萬元。雲林縣政府去年12月25日宣布禁止廚餘養豬,因中央規定只要廚餘以90度高溫蒸煮1小時後仍可養豬,針對未經高溫蒸煮的廚餘養豬戶開罰,其餘依規定使用廚餘飼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