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上班第一天被叫「寶貝」 小鮮肉怒告女同事性騷

未署名

剛退伍的王姓男子年初到新北市某公司上班第一天,就因資深女同事叫他「寶貝」、還堅持請他吃橘子,感覺受到性騷擾,狀告女同事求償10萬元,高等法院認為女同事所為,和性或性別無關,未超過一般同事正常互動,用字遣詞和動作並無歧視或侮辱字眼,判王男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