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8貪污罪判98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須入獄

未署名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從2009年起,涉嫌透過縣府採購案,以及莫拉克風災等天然災害修復等111件公共工程案,向包商收取回扣賄賂,檢調在縣長辦公室的茶葉罐內搜出30萬元現金,台中高分院判處他徒刑22年,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今駁回其中8件貪污罪,各處12至14年定讞,總刑期98年,其餘103件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