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裡公有零售市場 苗縣府決議維持暫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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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7日召開第二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會中決議「苑裡公有零售市場」為暫定古蹟,建議保留目前尚存之磚砌結構,但基於公共安全與衛生及維護周邊民眾生活環境等考量,火災後各類物品殘骸苑裡鎮公所可先行進行清運,惟清運過程宜避免使用大型機具。...
苗栗縣政府7日召開第二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會中決議「苑裡公有零售市場」為暫定古蹟,建議保留目前尚存之磚砌結構,但基於公共安全與衛生及維護周邊民眾生活環境等考量,火災後各類物品殘骸苑裡鎮公所可先行進行清運,惟清運過程宜避免使用大型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