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民法修正增設「意定監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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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台灣邁入高齡社會須有更完善成年監護制度,現行成年人監護制度則是在本人喪失意思能力始啟動的機制,無法充分符合受監護人意願,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設「意定監護制度」,即在本人的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以替代法院依職...
鑑於台灣邁入高齡社會須有更完善成年監護制度,現行成年人監護制度則是在本人喪失意思能力始啟動的機制,無法充分符合受監護人意願,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法務部的「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設「意定監護制度」,即在本人的意思能力尚健全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以替代法院依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