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撤銷校園之狼交保發回更裁 高院認為刪手機明顯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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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男子李忠諺充當校園之狼,藉著送遊戲虛擬寶物為由,趁機將13歲男同學拖進廁所企圖性侵、落跑,台北地檢署以他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裁定8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查出,李男涉犯重罪,案發後有刪除手機資料等減證行徑,也有串證、逃亡之虞,檢方抗告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