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夫和女同事簡訊調情 元配怒告獲賠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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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與女同事關係曖昧,常互傳簡訊調情,看得洪姓人妻火冒三丈,怒告孫姓丈夫及林姓小三妨害家庭,並向林女求償200萬元,雖然刑事部份獲不起訴,但民事庭法官認為林女與孫男已逾越交友分際,侵害洪婦配偶權,判林女應賠償洪婦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