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性侵未成年前女友 判賠90萬

未署名

陳姓男子於2015年間,藉故詢問分手理由,把未成年女友小蘭(化名)約出,趁機強行性侵得逞,被害者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判陳男賠償90萬元,可上訴。檢警調查,2015年11月間,陳男透過朋友約小蘭到朋友住處詢問分手理由,趁獨處時不顧小蘭拒絕及反抗強行性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