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選民服務「車震」人妻 苗縣議員陳光軒判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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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與太陽花學運的民進黨籍苗栗縣議員陳光軒,在苗栗市的玉清大橋上「車震」人妻阮氏,苗栗地院一審判無罪,台中高分院二審逆轉,依相姦罪判處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阮氏的丈夫進一步提出索賠80萬元的民事訴訟,陳光軒否認相姦,法官痛批他身為縣議員,理當不負選民所託,「竟藉選民服務之機會,與有配偶者發生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