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離職3年仍收到簡訊派發工作 台灣之星恐挨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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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星離職員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投訴,已離職3年了,公司還持續以簡訊分派工作,自覺受到騷擾。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灣之星不當使用離職員工個資,涉及違反《個資法》,要求1個月內改正,否則最高處20萬元罰鍰,這種情況是電信業首例。...
台灣之星離職員工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投訴,已離職3年了,公司還持續以簡訊分派工作,自覺受到騷擾。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台灣之星不當使用離職員工個資,涉及違反《個資法》,要求1個月內改正,否則最高處20萬元罰鍰,這種情況是電信業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