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味全求償千萬!富味鄉供混油 只判賠1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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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大芝麻油廠富味鄉以混油冒充芝麻油案,智財法院2015年10月依虛偽標記商品罪,判富味鄉前董事長陳文南、前技術總監陳瑞禮兄弟各1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6萬元,緩刑4年,須各繳國庫2500萬元定讞。至於民事,買油廠商味全不甘商譽受損,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今再判賠17萬4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