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不服年金縮水尋救濟 保訓會:公務員提復審 教師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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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年金改革新制自7月1日起實施,退休公教人員自6月11日起陸續接獲銓敘部、教育部等機關重新審定退休給與之行政處分。因為網路謠言不斷,考試院保訓會提醒退休公教人員,如不服該重新審定行政處分,身分為退休公務人員等保障對象,應於簽收行政處分次日起30日內,經由原處分機關轉保訓會提起復審;退休教師則應依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