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區段徵收管線要台水付錢 大法官宣告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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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2002年制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條文規定區段徵收的管線工程費用,應由土地使用人與台灣自來水公司均分,台水不滿,認為這種規定並無法律授權,聲請釋憲,大法官15日對此做出765號解釋,指該細則的母法「土地徵收條例」確實未清楚授權,恐影響台水財產權,因而宣告違憲,定兩年後失效,期間應修土徵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