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公司法修正草案共識 非公發公司異動才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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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拼在立法院臨時會完成修法的公司法修正草案,其中爭議的第22條之1,配合洗錢評鑑要求每月15日通報的規定,被批擾民,今日在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協商下,獲得共識,改以「異動申報為主,但每年至少需申報一次」為原則,降低非公開發行公司困擾也大幅減少法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