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修法 當事人可直接請求評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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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5月31日完成「法官法」修正草案,未來案件當事人如對法官審判有疑慮,可直接向「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評鑑法官,無須再透過如司改會的團體,但為避免請求浮濫,草案也規定重複提起的請求「不予受理」。司法院強調,草案設計是基於人權考量,更加保障當事人權益,且會先審查評鑑請求有無依據,再決定是否請受評鑑法...
司法院5月31日完成「法官法」修正草案,未來案件當事人如對法官審判有疑慮,可直接向「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評鑑法官,無須再透過如司改會的團體,但為避免請求浮濫,草案也規定重複提起的請求「不予受理」。司法院強調,草案設計是基於人權考量,更加保障當事人權益,且會先審查評鑑請求有無依據,再決定是否請受評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