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詐欺集團車手GG! 重判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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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張家寧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短短一個多月提款高達174次,幫助詐騙集團從33名被害者手中詐得688萬;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詐騙集團損及我國國際形象,也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張男所為除構成參與犯罪組織罪外,還觸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從重判處6年4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