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龜速63走雪隧吞3罰單辯身體不適 法官:那就別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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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3月駕車在國道五號雪山隧道往宜蘭方向龜速行駛,3公里之內連續被雷達測速測出3次車速各為時速63、63、65公里,低於最低速限70公里,成為後方大量車流的「路隊長」,國道警察製單連續舉發,台北區監理所裁罰3張罰單各罰3000元;李男打行政訴訟抗罰,辯說身體不適,遵照醫囑謹慎開車才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