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風險導向內部稽核 金管會要求銀行兩階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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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天表示,為強化金融機構風險辨識,提升其自我監督管理效能,將採兩階段方式,要求本國銀行採取「風險導向之內部稽核」;其中,凡資產規模達新台幣二兆元以上之本國銀行,最遲應於2020年8月底提出申請。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國際金融機構多已採行「風險導向內部稽核」,為賦予本銀行內部稽核工作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