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桃園男拐台南11歲女童回家 13天做愛6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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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名今年25歲的張姓男子,2016年時透過線上遊戲與台南當地11歲的小6女童成為情侶,隨後將其約出並拐回家13天內做愛6次,法院將張男依刑法妨害性自主與和誘罪,合併判處4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根據《蘋果》報導,張男在2016年8月15日與11歲女童相約台南火車站見面,就把她帶到桃園住所暫居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