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立院三讀 海關錯放處分期縮減為1年

未署名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配合實務運作常態,將海關對不得進口貨物實施處分之期限,由5年縮短為1年。此次修法,除刪除「海關緝私條例」中,與「關稅法」重複規範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