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諷馬、金有特殊性關係 更審改判馮光遠賠50萬

未署名

前總統府資政金溥聰因作家馮光遠在部落格貼文指他與馬總統有「特殊性關係」、並以「男妓」等字眼辱罵他而提告,刑事部分金敗訴確定,民事部分向馮光遠求償200萬元,一審也敗訴,但高等法院認定馮說的是特殊「性關係」,是指「愛侶」關係,且馮是對私人事務謾罵評論,判馮須賠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