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搭小黃稱沒錢付335元 易科罰金要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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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名王姓女子,去年11月叫計程前往高市榮民總醫院,抵達後稱「未帶錢」付不出335元車資,運將直接開到派出所提告,橋頭地院依詐欺得利罪判王女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王女去年11月24日上午11時55分左右,透過電話叫車系統,叫了一部由邱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上車之後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