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 加班換補休採「年度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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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規將在3月上路,「加班時數換補休時數」施行細則中的結清時限,勞動部決議採「甲案」-年度結清,該案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甲案」規定「參照特別休假所約定年度」,例如週年制、曆年制、教學單位學年度、事業單位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期間最終一日做為補休期限,本來在先前的勞動部法規會上有提出「3個月...
勞基法新規將在3月上路,「加班時數換補休時數」施行細則中的結清時限,勞動部決議採「甲案」-年度結清,該案目前已送行政院審查。「甲案」規定「參照特別休假所約定年度」,例如週年制、曆年制、教學單位學年度、事業單位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期間最終一日做為補休期限,本來在先前的勞動部法規會上有提出「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