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盜用商標賤賺「地震財」 加重詐欺可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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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花蓮震災,舉國為災民祈福之際,竟傳出不肖業者假冒羽絨被業者,打著賑災之名詐欺,騙消費者購買。對此,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秘書長柯怡如指出,仿冒品可能使消費者誤認為正品而購買,不肖業者涉犯詐欺,最高5年徒刑;若業者在網路、電視、報紙等媒體上推銷,散布公眾見聞,涉及層面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