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許金龍判18年 合議庭認定7大犯罪事實、9項罪名未署名2018/2/2 16:36#併購7 家 · 13 篇#樂陞案4 家 · 11 篇#許金龍11 家 · 25 篇台北地院審理樂陞併購破局案,今天宣判,合議庭認定許金龍所犯7大犯罪事實,罪名包括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證券詐欺、內線交易、操作股價、刑法背信、業務侵占、商業會計法等9條罪名,重判18年。...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30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