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許金龍判18年 合議庭認定7大犯罪事實、9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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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樂陞併購破局案,今天宣判,合議庭認定許金龍所犯7大犯罪事實,罪名包括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證券詐欺、內線交易、操作股價、刑法背信、業務侵占、商業會計法等9條罪名,重判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