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勞基法32-1條有漏洞?林昶佐請行政院提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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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於1月10日三讀修正通過,新增的32-1條規定加班換補休期限「由勞雇雙方協商」,同一條又僅限定「補休期限屆期」或「離職」時,若仍未補休完畢才需給付加班費。意味著可能導致勞工拿不到加班費又沒有補休,被認為是很嚴重的漏洞。對此,立法委員林昶佐要求行政院應自行提出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