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加班換補休 林美珠:未休完當年度結清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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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將在3月1日上路,其中新增第32條之一,在勞雇雙方同意下,應依勞工加班時數計算補休時數。勞動部長林美珠下午召開記者會時說明,補休應在當年度結清,勞工若未休畢,雇主應給加班費,相關內容將會寫在施行細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