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明令加班可換補休 勞團:勞工拿不到加班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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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案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其中條文新增第32條之1,明訂可以在「勞工同意」後選擇補休,也就是加班1小時、補休1小時,勞團痛批,行政院長賴清德主導修法,主張勞工低薪需要靠加班費,現在修法完全打臉,「2018年1月10日就是勞基法死亡的日子」。...
勞基法修正案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其中條文新增第32條之1,明訂可以在「勞工同意」後選擇補休,也就是加班1小時、補休1小時,勞團痛批,行政院長賴清德主導修法,主張勞工低薪需要靠加班費,現在修法完全打臉,「2018年1月10日就是勞基法死亡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