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汽機車違停公車停靠區將提高罰責 最快今年上半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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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汽、機車違停於公車停靠區,交通部今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附表」,未來在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即便是首次違規,最低就是罰900元、小型車罰1200元,較現行機車首次違規罰600元、小型車罰900元,各提高300元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