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臉書曝與前女友恩愛簡訊 男子欲挽回戀情反挨告

未署名

胡姓男子與朱姓女子交往,但戀情一個月後就喊「切!」朱女指控胡男侵占不歸還她的內褲、洗髮精等用品,還在臉書PO出有她手機號碼的簡訊圖片,涉犯侵占、違反個資法等罪,因胡男郵寄物品歸還朱女,加上臉書內容未寫出朱女姓名,其他人無法辨識出此為朱女手機號碼,新北地檢署認定胡男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