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政院救火談勞基法輪班間隔 工會:少數中的例外也不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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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動部今天上午針對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召開記者會說明,強調修法條文第34條為適用在「勞工更換班次時」,輪班間隔原則11小時、例外為8小時。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認為,輪班間隔8小時是壓榨勞工的表現,就算是例外、少數、只有一個人,都不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