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股王條款!公司法大翻修 股利一年可不只一次
未署名
行政院長賴清德與民進黨立委討論後,拍板「公司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股王條款」,公司可一年分派兩次盈餘,期中分派現金股利由董事會決議即可,不需經股東會決議。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此次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立委達成共識,維持經濟部版本的公司法修正草案。...
行政院長賴清德與民進黨立委討論後,拍板「公司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股王條款」,公司可一年分派兩次盈餘,期中分派現金股利由董事會決議即可,不需經股東會決議。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此次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與立委達成共識,維持經濟部版本的公司法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