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民法將修 有過失或協議離婚也能索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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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婦女離婚後,因謀生能力有限,生活面臨困境,法務部根據「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規定,研擬修改民法「贍養費條款」,規定離婚後,有過失一方的配偶,也可獲得適當贍養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鍾瑞蘭下午與媒體茶敘時指出,現行民法把離婚過失和離婚後的贍養費責任連結在一起,不符「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