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董娘與人夫外遇生子 人妻求償200萬、法官判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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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姓男子與營造公司負責人蔣女外遇生子,吳妻獲悉後,向吳男及蔣姓董娘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衡量全案情狀及雙方財力後,認為賠償100萬元比較合理,可上訴。從事營造業的吳姓男子,背著妻子與某營造公司蔣姓董娘暗通款曲,兩人並生下兩子,皆冠母姓蔣,吳妻發現後,以蔣女與丈夫通姦造成她身心嚴重受創為由,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