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受託管理人申報財產寬限4個月 違者最高罰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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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黨產會今召開記者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呼籲,對於負有申報義務之政黨或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包括個人及經營信託業務之金融機構,黨產會將再給4個月的申報期,若未在明年3月1日主動申報財產,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行政院黨產會今召開記者會,黨產會主委林峯正呼籲,對於負有申報義務之政黨或附隨組織之「受託管理人」,包括個人及經營信託業務之金融機構,黨產會將再給4個月的申報期,若未在明年3月1日主動申報財產,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