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立院初審長照法人條例 機構財報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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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住宿型機構設立、組織與管理,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初審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草案,須交黨團協商。初審條文明定,機構法人登記財產總額及該法人所設立機構之年度收入達3千萬以上者,財務報告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機構法人財務報告也須主動公開;長照機構轉型部分,明定「長照顧服務法」第62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