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11月起攜帶逾48萬元現金票據入境澳門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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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今晚發布新聞稿提醒國人,澳門政府為預防及打擊洗錢與資助國際恐怖主義活動,11月1日起將生效施行第6/2017號法律「監管攜帶現金和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出入境」,出入境澳門旅客攜帶總值澳幣12萬元(折合新台幣約48萬元)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託書、本票,都應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