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時報報導自由時報托運電子產品要關機 今起開罰最高10萬未署名2017/10/3 14:02#危險物品#空運#行李托運#電子產品4 家 · 4 篇民航局今天正式公告修正「空運危險物品名稱」,即日起旅客托運行李中的電子產品若含有鋰電池,須於托運前確認已經關機,並妥善做好保護措施,否則可以開罰2至10萬元,長榮、華航等國籍航空公司均表示,配合規定辦理。...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1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