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人工皮貼傷口別貼久 食藥署:最長不可超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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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皮其膠體狀的親水性材質,可使傷口周圍皮膚保持濕潤,促進傷口癒合,不過一張人工皮不能貼太久,主管機關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一般來說貼2到3天即可,最長不能超過7天。人工皮與傷口接觸後,會吸收組織滲液而變白鼓起,若只有中間局部鼓起,不需更換;若有大範圍變白鼓起,且使人工皮周圍從皮膚上脫落時則需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