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被控侵吞股權判1年2月 李珍妮喊冤:判比殺人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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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李珍妮遭舊愛前中華開發金控副總吳春台控告私吞價值千萬元的服飾公司股權,一審判她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42萬元,高等法院今開庭,李女喊冤「一審判太扯了,判比殺人犯還重,而且我從頭到尾是被誣陷的。」,對她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