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陳星案子還沒結束 南檢:3較重罪送高分檢再議

未署名

台南地檢署不起訴陳星後,案子就結束了嗎?答案並沒有。南檢表示,陳星被民眾告發5罪嫌部分,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與對未滿14歲者性交這3項罪名,檢方需依職權向台南高分檢提出再議。近日書記官做好函文正本,就可送台南高分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