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夜店殺警案 王姓少年踹2下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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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喧騰一時的夜店殺警案,檢方陸續依殺人、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富少曾威豪等人,目前有66人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當時僅17歲的王姓少年被通知到場助勢,在眾人高喊「殺死他」的高漲情緒下,王姓少年以腳狠踹已倒地的刑警薛貞國後腰部兩下即轉身離開,高等法院審酌王姓少年坦承犯行、和家屬和解,今依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