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菲姐」告贏前男友 鍋具公司股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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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專家菲姐(本名甘玉惠)和前男友丁洋機交往30幾年分手爭產,丁男告菲姐,要求返還冠彣股份有限公司的40萬股,最高法院判決菲姐勝訴確定,不須返還股份,歷審皆判菲姐勝訴。菲姐訴訟期間曾向記者表示,「跟丁相處35年,卻換來這種下場,實在很不值」,還說「失去的錢事小,但青春、時間已要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