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不起訴關鍵原因曝光! 檢:陳星、林奕含是兩情相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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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涉誘姦才女作家林奕含案,今天台南地檢署召開記者會宣布「不起訴」處分,檢方認定陳星與林奕含是兩情相悅,且發生關係時林女已滿16歲,認為陳星沒有觸法。《蘋果日報》報導,南檢根據林奕含閨密、同學的證詞,發現兩人交往是在林高中畢業之後,首次發生性關係時,林已滿16歲,且兩人已無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