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戴奧辛汙染被判獨賠2億 中石化稱也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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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多年的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戴奧辛汙染國賠案,台南高分院今日宣判,中石化須賠償近2億元。對此,中石化反駁,從未在前台鹼安順廠進行製造或生產,更別提汙染,只因30年前與台鹼公司合併,被迫承擔歷史共業,中石化也是受害人,政府卻在合併案中賺取180億元鉅額利益,經濟部理當負起相關的義務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