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獅子鄉長及公所官員涉貪 鄉長判無罪、部屬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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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鄉長孔朝與鄉公所前代理財經課長盧學賢、技士黃春山涉貪被訴,檢察官請求法官對孔朝從重量刑,對於坦承部份犯刑並繳回不法所得的盧、黃2人則建請法官減輕其刑,但涉案的盧學賢卻在上個月喝農藥自殺身亡,屏東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法官認為孔朝涉貪證據不足,判無罪,黃春山犯貪污治罪條利用職務收賄罪,判刑4年8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