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賄選閃辭又當選 秀林鄉長李春風要坐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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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涉嫌賄選遭判當選無效,自行閃辭再投入選舉,前年11月又當選鄉長,李涉賄選罪部分,最高法院維持二審有罪見解,判李3年6月徒刑確定,李不但要坐牢、還要解除鄉長職務。67歲李春風2014年底參選花蓮縣秀林鄉第17屆鄉長,同年9月10日上午李女在秀林鄉富世村長劉毓秀陪同下,到杜姓村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