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遭前夫開槍潑汽油 警:可依「恐怖情人」條款聲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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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楊姓男子不滿韓姓前妻與現任徐姓男友同居,竟朝屋內狠開7槍,造成韓女、徐男與楊的兒子槍傷送醫救治。面對恐怖前夫或情人以各種暴力方式騷擾威脅,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提醒,可利用家暴法第63-1條,俗稱「恐怖情人條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